雇主可以比较2020年1月的收入和接下来月份的收入,并附上支持文件证明收入至少下跌50%或以上。
可以。如果雇主之前已申请2020年3月27日宣布的工资补贴,并拥有超过100名雇员,雇主可以为其他员工提出新申请,但不能超过200人。申请条件请查看图1。
可以,雇主需要符合申请工资补贴的资格条件 (请查看图1)。但是,已经接受ERP援助的雇员,雇主不能在雇员获得获得ERP的同一月份为他索取工资补贴。
可以,若雇主想要申请工资补贴,但还没有向社险注册,需符合以下条件: • 2020年1月1日之前已向大马公司委员会 (SSM) 或地方政府 (PBT) 注册 • 至少有一名员工 • 在2020年4月1日前向大马社险机构注册
不需要。在4月申请的雇主无需在5月,6月做出新的申请。但是,若有任何商业状态或符合资格雇员人数有更改,则需要通过系统更新资料。若雇主没有汇报更动,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这项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雇主能够继续经营公司和保留雇员。这计划也是为了协助月薪RM4,000以下的雇员,尤其是来自B40群体。
PSU50申报申明是雇主申请工资补贴时,以书写方式证明或声明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和正确的声明。
• 商业注册号码是雇主在开设银行户口时,所注册的商业注册号资料。 • 雇主需从prihatin.perkeso.gov.my下载并填写BRN 表格,再上载至该网站 • 需要银行户口资料和公司BRN资料,以便通过电子转账 (EFT) 直接把款项汇入雇主户口
i) 雇员姓名清单(根据企业规模资格限制) ii) 雇主银行户口资料(银行结单首页副本而已) iii) 开设银行户口的商业注册号码资料 (BRN),请向银行资讯 iv) SSM/ROS/ROB/商业执照注册副本 v) PSU50申报声明 vi) 支持文件,例如已获管理层认证的财务报表或销售报告或其他相关文件** **仅限中型和大型企业需要提供
i) 在2020年1月1日后注册和营业的雇主和企业 ii) 在2020年4月1日前,雇主和雇员还未向社险注册或缴纳社险 iii) 在同个月份获得就业保留计划 (ERP) 援助金的雇员 iv) 月薪超过 RM4,000的雇员 v) 已被停职的雇员 vi) 公务员,联邦和州法定机构,有薪法定机构,地方政府 vii) 自雇人士,自由业者 viii) 外籍员工和外籍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