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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豁免申请全面线上化: e-Derma 系统启用

2026年6月15日 起,所有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 44(6) 条文 获批税务豁免资格的机构与组织,

必须通过 e-Derma 线上系统 提交相关申请。纸本申请将不再受理。

 

e-Derma FAQ :

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已获 44(6) 税务豁免资格的机构,包括:

  • 慈善机构
  • 公益及福利基金会
  • 教育基金/奖学金基金
  • 医院及医疗研究机构
  • 环保及动物保护组织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e-Derma 系统可办理以下事项:

  • 税务豁免申请
  • 延长豁免批准期限
  • 提交经审计财务报表
  • 提交自我审核文件
  • 更新机构/组织资料

浏览 LHDN 官方网站:
https://www.hasil.gov.my

进入路径:
Perkhidmatan ➜ Institusi / Organisasi / Tabung ➜ Perkhidmatan Atas Talian

2026年6月15日

若机构已委任 税务代表(Tax Representative)税务代理(Tax Agent),现阶段仍需通过现有方式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

LHDN 预计将在后续阶段扩展 e-Derma 系统功能,以涵盖此类申请。

**资料更新于18.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