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Branch Office)
外国公司在马来西亚开拓市场时有几种方法,其中最普遍的就是在这里开设公司(Sdn Bhd)、子公司(Subsidiary)或分公司(Branch Office)。这些看似一样的公司类型,实际上所遵守的条规都是不一样的哦!
分公司(Branch Office)与普通公司有极大的不同,他们作为母公司的左右手,却不在法律上属于一个独立个体。因此,他们所经营的活动需要跟母公司完全相同,所作的决定需要通过母公司批准,可以说是国外母公司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延伸。此外,由于他们不属于一个独立个体,所有的债务都会需要由母公司承担
成立分公司的好处
注册步骤简单
相比其他公司类型,成立分公司的步骤比较简单,也能更快的完成成立的步骤
管理简易
分公司所经营的活动、所做的重大决定等等都是由外国母公司掌控,因此,母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较为简易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成立分公司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分公司的执行人/Agent
在公司法令里,分公司需要委任一位马来西亚居民为Agent 执行人,这Agent可以被视为是分公司的代表人士
分公司员工
对于分公司,聘请员工方面是没有限制的,分公司可以聘请本地人士或是外籍人士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国外母公司的名称一致,且需要通过公司注册局(SSM)的线上系统注册
分公司地址
在马来西亚注册分公司的其中一个基本要求就是需要在马来西亚拥有营业地址(拥有实体店)
分公司的经营
财务报表
分公司也需要在每年的股东大会之后的两个月内,将分公司连同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呈报给相关部门。如果公司没有举办股东大会,截止期限则是每个财政年度的6个月内
年度报表
分公司的年度报表需要在每年注册日期后的30天内呈报给相关部门
税务
分公司的税率是与公司税率相同,较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分公司将盈利转到母公司时是不需要缴付预扣税的
总的来说,开设分公司和普通公司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个体。分公司在经营时所面对的所有决策以及所面对的债责都由国外的母公司来承担。如果您正在考虑成立一间公司,这将会是您需要考虑到的一个地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