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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发展机构 (HRD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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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HRDF,现为HRD Corp,人力资源发展机构)? 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HRDF) 由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监管。它是发展高素质的人力资本及世界级的劳动队伍以让马来西亚成为以知识和创新达到的高收入经济体。在2021年,HRDF 已正式命名为 HRD Corp(人力资源发展机构)。[后称HRD Corp] 在此之前,HRD Corp 是通过制造业及服务业领域(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附表1列明)的雇主处收取的资金池。这些雇主都需要缴付相等于每位员工每月薪资1.0%(如果是自愿性注册的雇主则是0.5%)的税务。每月薪资包括固定薪水与固定津贴,不固定薪水如花红,佣金或奖励无需缴付税务于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 2021年起,HRD Corp 扩大至所有领域的雇主。所有领域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每员工每月薪资的1.0%至HRD Corp,若公司员工人数少于10人,则是0.5%。 需要向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注册的雇主 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公司法令第 13(1) 条列出注册在该法令下的雇主 任何因未在人力资源发展基金登记而被定罪的雇主,将面临不超过RM1万的罚款或不超过1年的监禁。(第 (2)条列)。 根据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附表1,包含的行业有: 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