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5日起,内陆税收局(LHDNM)正式推出《电子发票合规审查框架》!
这不是演习,这是税局对电子发票合规监管的全面升级!所有企业主、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请注意:是时候更新你的合规知识库了!
促进纳税人自愿遵守电子发票相关税法规定,提升税收透明度和合规性,支持国家数字经济成长。
仅采用全面审查方式,涵盖所有销售与采购记录、电子发票、贷记通知、借记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可扩展至非业务记录(如私人银行账单)。
涵盖最多两个课税年度,但若涉及税务违法,追溯期可达12年。
- 提前至少14天通知纳税人
- 审查访问一般持续1至3天,可视情况延长
- 纳税人有权申请延期或委任注册税务代理陪同
- 审查结果将在90天内完成
纳税人在审查开始前可主动提交自愿申报,补报遗漏的电子发票,可能减轻处罚。
- 税务官员须遵守职业道德,保护纳税人资料,不得推荐税务代理或收受利益
- 纳税人须提供合理协助,配合审查,有权委任代理或使用翻译服务
- 注册税务代理须具备专业资质,遵守诚信、保密与专业行为准则
未依规开具或保存电子发票,每笔交易可处以200至20,000马币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纳税人可在收到审查结果18天内提出异议或申诉,也可对税务官员行为提出投诉。
纳税人须依LHDNM相关《通用裁定》妥善保存业务记录,包括电子与纸质文件。
**资料更新于01.01.2026

(201706002678 & AF 0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