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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服务税合规指引

适用范围、申报方式、豁免条件与数字服务特别规定全解析

常见问题:

根据《2018年服务税条例》附表一,进口服务属应税服务,涵盖范围包括:

  • IT 服务
  • 软件订阅
  • 广告服务
  • 法律服务
  • 工程服务
  • 管理服务
  • 及其他专业服务

自 2019年1月1日 起,凡在马来西亚取得来自境外人士、并用于业务用途的应税服务,须就该服务向皇家关税局缴纳 6% 的进口服务税:

  • SST 注册人:须使用 SST-02 表格,每两个月申报一次
  • 非 SST 注册人:须使用 SST-02A 表格,每个月申报一次

 

未遵守规定者,可能面临:

  • 不超过 RM30,000 的罚款
  • 不超过两年的监禁
  • 两者兼施

自 2020年1月1日 起,若符合以下条件,SST 注册人可获部长批准,豁免就进口应税服务申报与缴纳服务税:

  1. 为 SST 注册人
  2. 向客户提供与所取得的进口应税服务相同的服务
  3. 将进口应税服务专用于业务拓展,而非个人消费
  4. 已向境外服务提供者付款

本地企业在自 境外注册人士(Foreign Registered Person, FRP) 取得数字服务时,无需再自行申报并缴纳 6% 服务税。FRP在向马来西亚消费者提供数字服务时,已须直接征收 6% 服务税。

**资料更新于08.09.2025